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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分化吸煙與非吸煙市民

February 24th, 2007 Leave a comment Go to comments

繼香港一月一日起禁煙條例生效,絕大部分的工作地方和公眾地方(如食肆、辦公室、學校、醫院、街市、卡拉OK和不同年齡人士光顧的酒吧)的室內區域,都禁止吸煙後,又有新搞作–下一步是馬路,通道等等都會禁煙。

麻雀館和Karaoke box 的禁煙又似乎是矯枉過正:法例本意,應該是「讓不吸煙的人,不用受二手煙所害」,如果是整個空間的人都是吸煙者的情況下,禁煙,又是否勢在必行?

麻雀館不同於雀會,前者是三教九流之地,類近賭場的地方,四方的人互不相識,純粹為了錢而去,我敢說99%以上都是煙民。打麻雀一般不過一圈都不離枱,不能抽煙的環境下,對雀館生意實會大受打擊。

Karaoke box 是closed area,是少數人聚集,關上門就不會影響其他人的場所。余以為,或分吸煙及非吸煙房間也並無不可,實在沒必要全面禁煙。

想要空氣好一點,想要大家健康一點,本意是為了大家著想。可是,在抽重煙稅的情況下,「禁抽不禁賣」一早讓人感覺不公,再者,禁煙法例使一些非吸煙市民想成「吸煙=罪大惡極」。法例生效後,也曾有煙民及非煙民大打出手的事情發生。

人一多,行事就會混亂。法例的提倡者,往往不同於法例的實行者。由此,又想到了香港的「五十年不變」,哈,我想小平爺爺要是還在世,肯定氣得七上八下。誰都看得到老董、曾先生都在approach 中央政府,但那並不是一兩個人的問題,是整個政府。基本法也可以找人大解釋,喂喂!

『你玩晒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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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ebook comments:

  1. February 26th, 2007 at 11:24 | #1

    如果禁賣的話
    就會有當年天星小輪加價2毫既暴動事件啦~

  2. February 27th, 2007 at 07:50 | #2

    我都係果句
    有d 地方唔禁好過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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