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
我知,你在玩typography。
但可能我已經老啦,接受不到那麼多新事物。
又或者我已經由一個design人成功轉型為一個coding人,
我不太能接受一些使資訊變得不夠清楚、有bugs嫌疑的設計。
好設計不等於好UI。
好UI不能讓要表達的訊息變含糊。
好端端一個TITLE不能在一個頁面全顯示出來,有functioning的意義嗎?
我知,你在玩typography。
但可能我已經老啦,接受不到那麼多新事物。
又或者我已經由一個design人成功轉型為一個coding人,
我不太能接受一些使資訊變得不夠清楚、有bugs嫌疑的設計。
好設計不等於好UI。
好UI不能讓要表達的訊息變含糊。
好端端一個TITLE不能在一個頁面全顯示出來,有functioning的意義嗎?
Q: What’s wrong in the picture below?
答:用戶第一眼看到的,可以是左BC右AD;也可以是看到左AB右CD。
A: Users could see BC on the left , AD on the right; OR AB on the left and CD on the right.
你可以說最上面有箭頭標示的指示才是真正的方向,但現實是用戶不一定如你所想的一眼關七,更傾向是閱讀視平線能看到的東西。
You could say the one with arrows show the real direction. However most users tend to read things on eye level.


最重要的,是永遠不要造出一件連你自己也不會用的東西。
<技術>
移動電話由最初發明時只能顯示數字, 演化成可以顯示文字圖像,變成彩屏。
觸控方法也已經由按鍵,到達了觸屏(Touch Screen)的時代。
因此按鋌的大小形狀色彩,乃至表現方式不再受到限制。
甚至不再需要乖乖的保持同一個外貌形狀乖乖的坐在同一個位置上面等你來按 。
<直覺印象>
你知道為何大多數的腕錶都是使用指針式表示,而較少以電子跳子表示時間嗎(雖然近年也好像多了)?
或者換個方法問, 為何電子錶被發明了以後,指針式的手錶還沒有被淘汰呢?
既然不受技術所限,我們能做出顯示文字的時鐘和手錶,但為何我們仍要學習看時鐘呢?
人的腦袋,用以記憶的方式是以圖像為主,比較抽象的事物,我們要花多一點點的時間和精神才能記住。
現在給你各一秒鐘去看看兩種不同時間的表現:
能夠記住指針式所示時間的人,遠遠比跳字時間的多。為什麼呢?
記憶過程是這樣的:
跳字時間 ﹣ 看到 > 以圖像記憶以6筆表示的4個數字話> 將數字方式解讀 > 記住4個數字
指針時間 ﹣ 看到 > 直接記憶兩筆長短針圖像 > 解讀圖像
能夠看到的時間越短,兩者之間的差別就越明顯。
而且距離也是個問題,指針在較遠的位置也能看到。
大家大概都有試過偷瞄其他人的手錶吧?
假如對方是電子錶的話,多半是沒法在短時間能夠知悉時間。
我們在設計程序時,應考慮用家多希望可以能夠在閒時偷瞄一下手機,按一兩下就能解決所需;
而不會希望他的手機是需要他安安定定地坐著,全神貫注地用你的程序。
<地域性>
文字表現會受語言所限,出現只能在局部地區使用的情況。
色彩圖像是意會,不受地域限制。
如果你想你的程序不被困在同一個地方銷售的話,盡量使用多點圖像,少點文字。
所謂的人體工學,就是按統計所得出資料,考慮用者在最舒適的情況下使用產品。
傳統人體工學應用於實際產品的設計之上,例如:椅子高度必須適中,過高的話腳不到地會使大腿血液循環不好,時間長的話更可能會麻痺;過低的話手會吊起來才能放在桌面上。
其實人體工學也能應用於移動程序。
<按鈕>
新型的移動設備,例如Iphone, Android電話等,已經由舊式智能電話的壓力感應變成電容式感應。用家不再需要拿著小筆(stylus)在屏幕上點、點、點,取而代之是用更方便,不會輕易丟失的手指頭。可是觸控地帶卻因而變得更大,舊式移動程序的界面設計的精細已經不合時宜。
跟據統計,用手指觸碰屏幕時,按鈕以高度、闊度7mm以上較不容易被旁邊按鈕有所干擾以被錯誤輸入。當情況不許可,如鍵盤輸入需要在同一列顯示多個按鈕的話,至少要保持按鈕高度在7mm。
基於iphone3的解析度,7mm是44像素;而iphone4則是88像素;Android機種因解析度有廣泛不同,須要作更大情況的適配。
<位置>
當大部份使用者是以右手作優先手,而持機方法是以機身下部份置於掌心,以姆指觸控。但因姆指長度有限,屏幕的右下方就變成姆指能夠最輕鬆操作的部份(下圖深黃色部份);而淺黃色部是能觸及,但不是最舒適的位置。
因此,按鈕的佈局,應以此作為參考,按常用程度排位並置於屏幕的下半部份。其他功能的觸控,最好能夠不離黃色範圍以外。
例一:
一般以Tab bar作為藍本的程式,最左邊放置的按鈕其實是顯示首頁的按鈕,當程式載入時已經顯示的頁面。倘若在其他分頁安排妥當的話,或許不會太常按到。
例二:
Twitter / Facebook 的單手拉下更新的操控*( Drag to refresh)就能維持於黃金操控範圍內。
*drag to refresh algorithm 已被twitter註冊。
先講到這裡,我雙眼就快被睡意淹沒,下回分解。//flee
也許是文化差異。
我也許永遠都沒辦法明白,在中文書名、中文內容的書本封面上面,為何總是要加上一兩個突兀的拉丁字母拼音。
像這種的,搞什麼:
另外,這系列的外語書真的很…就像從前看通勝學英文的感覺,讓人哭笑不得。
我知道民初錢玄同等人主張廢除漢字,也知道毛澤東也重提過此事;但,書還是用漢字寫,封面就這麼半湯不水的,看到就生氣。
漢字之美,在於言簡意賅。在簡化字推行之下,早已屍骨無存。還來這麼一堆合成怪胎,內憂外患,嗚呼哀哉!
我剛剛(就十分鐘前)訂了十卷這個底片:
根據官網的說法,可以拍成這樣的照片:
能夠用負片拍到像正沖負(e to c)的老照片感覺。我是不會一下子用完十卷的啦,所以想要一些的話,請在我用完之前聯絡我:)
http://www.jennifermaestre.com/pencil_show.html
從這樣的大小看起來, 真的很像珊瑚之類的海洋生物, 但它們牠們都是由一枝又一枝的木顏色和鉛筆頭砌出來的。
我覺得牠們是點可怕啦。
我是會很留心地看著珊瑚半小時以上的人, 然後那星期都作被珊瑚星人攻擊地球的夢。珊瑚呀, 真的很不似地球的生物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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