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聽到一些不平事, 主要是有人大耍無賴, 當有利益衝突時, 選擇性失憶裝傻。這個人我一早就知道是這樣, 可是最近魔爪進一步擴展到「點頭朋友」的範疇。
受害者屬於過份良善, 沒知道世途險惡的類型, 今次算是買了個教訓。
當小人受到批評, 永遠只會想是別人沒容人之量, 卻從不想想是自己問題、不想想自己過往的記錄…
小人永遠希望別人對自己寛限, 可是, 這並非必然, 尤其當自己都還未照顧得來, 又哪有閒情逸致理你死活, 又不是有親! 更沒可能明知小人風流快活, 還要代你受罪。
問題, 並非著眼於利益多寡之上, 而是原則的問題。如果受害人是我, 小人又會把我到處說成是個貪慕虛榮的人, 當面說我小家子氣云云, 戾橫折曲、顛倒是非。
從來只曾有過處女座的人說我搶人朋友, 一個是初中同學, 當時思想幼稚, 不足掛齒; 另一個, 心照不宣。朋友, 本來就搶不走, 又不是單對單、有你無我, 朋友之所以離已遠去, 必有因由, 實當好好反省。
在小人身邊生活的四年, 回想起來, 彷如隔世, 生不如死。